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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立离岸公司手续 1. 在香港成立业务办事处; 2. 制备公司注册章程证明本; 3. 按规定格式登入以下数据: l 董事及秘书; l 公司全权授权人; l 在香港及公司成立地的主要业务地址;及 l 公司成立地的注册地址。 4. 制备聘任备忘录/援权书以授权与该全权授权人; 5. 制备公司注册证明书之证明本(或同类文件); 6. 制备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证明本; 7. 公司注册署将发出注册证明书; 8. 向商业登记处申请发出商业登记证; 9. 公司注册手续完成。 注:有关手续需时约四星期。 |